入境尸体/棺柩/骸骨申报材料:
1. 尸体/棺柩/骸骨入出境卫生检疫申报单;
2. 尸体/棺柩/骸骨入/出境入殓证明;
3. 遗体入/出境防腐证明;
4. 尸体/棺柩/骸骨入/出境卫生监管申报单;
5. 死者身份证明(护照、海员证、通行证、身份证)复印件;
6. 出境国或地区官方签发的死亡报告或医疗卫生部门签发的医学诊断书;
7. 我国驻出境国大使馆证明。
如有下列材料,应同时提供:
8.出境国或地区官方签发的尸体、棺柩、骸骨出境许可证;
9.安葬地行政部门(民政、侨务、外事部门)允许土葬的许可证明;
10. 尸体、棺柩、骸骨卫生处理证明。
出境尸体/棺柩/骸骨申报材料:
1. 尸体/棺柩/骸骨入出境卫生检疫申报单;
2. 尸体/棺柩/骸骨入/出境入殓证明;
3. 遗体入/出境防腐证明;
4. 尸体/棺柩/骸骨入/出境卫生监管申报单;
5. 死者身份证明(护照、海员证、通行证、身份证)复印件;
6. 公安、医疗部门签发的死亡报告或死亡医学诊断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有下列材料,应同时提供:
7. 尸体/棺柩/骸骨移运证
8. 尸体、棺柩、骸骨卫生处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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